將別人的財物據為己有。[例]拾獲他人物品,如果私下吞沒,在法律上是屬於侵占罪。
淹沒、籠罩。[例]清晨的濃霧幾乎吞沒了整個村莊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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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將公有或幫人管理的財物,據為己有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一四回:「那麼那七八十噸的價,他一齊吞沒了?」
淹沒。如:「古代濟水獨流入海的河道,早被黃河吞沒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