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方的土地所有權,以契約方式委託金融機構,形成特定關係,藉以達成某種經濟效益的法律行為。[例]土地信託可使信託人保有原來的土地所有權,又可享有信託利得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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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的土地所有權,以契約方式委託金融機構,形成特定關係,藉以達成某種經濟效益的法律行為。如:「土地信託可使信託人保有原來的土地所有權,又可享有信託利得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