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動詞]文定。男女雙方在結婚前締定婚約的儀式。原應寫為「定婚」,今從華語寫法寫為「訂婚」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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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結婚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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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
男女雙方在正式結婚前,所舉辦的訂定婚約儀式,是民間由來已久的習俗,不具法律效力。
先定婚,後結婚,係自古以來个民間習俗。先訂婚,後結婚,是自古以來的民間習俗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