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標點符號。用來標示說話、引語、專有名詞、或特別用意的詞,其符號為「」或『』。如老師說:「你們要記住國父說的『青年要立志做大事,不要立志做大官。』這句話。」[例]寫文章時若引用他人說法的原文,一定要加引號以示區別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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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一種標點符號。表示引用語的起止,或特別意義的詞句,其形式為「」或『』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