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火鐮敲擊火石取火,稱為「打火」。
行人在旅途中生火做飯或吃飯。《水滸傳》第三回:「次早五更起來,子父兩個先打火做飯吃罷,收拾了。」也作「打伙」、「打夥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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