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「物以類聚」。見「物以類聚」條。01.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方以類聚、物以群分、吉凶生矣。」(源)02.《三俠五義》第一○七回:「北俠與丁二爺聽畢、不由的俱各落淚歎息。所謂『方以類聚、物以群分』。原是聲應氣求的弟兄、焉有不傷心的道理。」
參考詞語:「物以類聚」
此處所列為「物以類聚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「物以類聚」原作「方以類聚」。此處的「方」有兩解、一解為道、如君子依正道而行、小人依惡道而行、同道者才會相聚;一解為「人」字的訛誤、應為「人以類聚」、意為同類的人會聚集在一起。無論何者、都是同類相聚的意思。《繫辭》可說是《易經》的通論、保留了《易經》諸傳的精神、以陰陽的對立與統一、探討了宇宙運行的根本法則。其中有「方以類聚、物以群分、吉凶生矣」一句、意思就是說︰「天下的人同類相聚、天下之物以群相分、性質相近的東西會聚集在一起、若是同於善道則為吉、同於惡道則為凶、因此吉凶就產生了。」後來「物以類聚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用來比喻壞人互相勾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