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、同「予」。「生死與奪」即「生殺予奪」。見「生殺予奪」條。01.《晉書.卷一○二.劉聰載記》:「今王沈等乃處常伯之位、握生死與奪於中、勢傾海內、愛憎任之、矯弄詔旨、欺誣日月、內諂陛下、外佞相國、威權之重、侔於人主矣。」
參考詞語:「生殺予奪」
此處所列為「生殺予奪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「生殺予奪」分別指生存、殺害、給予、奪取。根據《周禮.春官.內史》記載、周朝內史掌管:爵、祿、廢、置、殺、生、予、奪等八柄、後來「生殺予奪」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用來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出現「生殺予奪」的書證如宋.蘇洵〈上皇帝書〉:「其一境之內、所以生殺予奪、富貴貧賤者、皆自我制之、此固有以臣妾之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