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殺予奪
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
生存、殺害、給予、奪取。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#語本《周禮.春官.內史》。
用法
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
用在「生死大權」的表述上。
例句
- 落在敵人手中的俘虜、生殺予奪全由他人決定。
- 在君主專制的社會、君王對臣民有生殺予奪的大權。
- 這個暴君大權在握、生殺予奪全憑一己喜怒、因此沒有一個人不懼怕。
- 在這個專制的國家中、執政者握有生殺予奪之權、人民毫無自由權利可言。
辨識
參考詞語:「殺生與奪、予奪生殺、生死與奪」
典故說明
「生殺予奪」分別指生存、殺害、給予、奪取。根據《周禮.春官.內史》記載、周朝內史掌管:爵、祿、廢、置、殺、生、予、奪等八柄、後來「生殺予奪」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用來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出現「生殺予奪」的書證如宋.蘇洵〈上皇帝書〉:「其一境之內、所以生殺予奪、富貴貧賤者、皆自我制之、此固有以臣妾之也。」
書證
- 宋.蘇洵〈上皇帝書〉:「其一境之內、所以生殺予奪、富貴貧賤者、皆自我制之、此固有以臣妾之也。」
- 《元史.卷四七.順帝本紀十》:「一應軍機政務、生殺予奪、事無輕重、如出朕裁。」
- 《明史.卷二四四.楊漣列傳》:「陛下春秋鼎盛、生殺予奪、豈不可以自主?」
- 《東周列國志》第九七回:「夫制國之謂王、生殺予奪、他人不敢擅專。」
《成語典》版本編號:2020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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