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錄。[例]戶籍登記、所有權登記、考試成績登記
[反]註銷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記錄。《福惠全書.卷六.錢穀部.催徵》:「登記銀錢數目,務需筆畫明淨,不許潦草磨擦改補。」
記載身分、權利於官方簿冊,以備查考。如:「戶籍登記」、「所有權登記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