緣分在前生就已註定。[例]他倆一見鍾情,不久便論及婚嫁,可說緣定三生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緣分在前生就已註定。如:「他倆一見鍾情,不久便論及婚嫁,可說緣定三生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