載錄。[例]附記、登記、記載
將事物印象留在腦海中。[例]惦記、記住、忘記
記載事物的文字。[例]筆記、日記、遊記
標幟或符號。[例]圖記、戳記、暗記
量詞。計算敲擊次數的單位。[例]給你一記右勾拳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動
載錄。如:「登記」、「附記」。宋.范仲淹〈岳陽樓記〉:「刻唐賢今人詩賦於其上,屬予作文以記之。」
將事物印象留在腦海中。如:「記住」、「忘記」、「惦記」。宋.周邦彥〈西河.佳麗地〉詞:「佳麗地,南朝盛事誰記?」
名
記載事物的書籍或文字。如:「日記」、「筆記」、「札記」、「遊記」。
文體名。一種以敘事為主的文體。明.吳訥《文章辨體序說.記》:「大抵記者,蓋所以備忘。……敘事之後,略作議論以結之,此為正體。」如唐代柳宗元作〈永州八記〉,宋代范仲淹作〈岳陽樓記〉。
標幟或符號。如:「圖記」、「暗記」、「戳記」。
量詞。計算敲擊次數的單位。如:「一記悶棍」、「給你一記右勾拳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