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言中的最小單位,具有完整觀念,能獨立自由的運用。如人、蜻蜓等。[例]名詞、形容詞
有組織的、成篇的,或能表達完整概念的語言文字。[例]歌詞、講詞、臺詞
唐宋時期興起的文體。由五、七言詩及民歌演變而來。句法多長短不一,且須遵守一 定的格律限制,其後遞變而為曲。[△] 長短句、詩餘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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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名
語句中具有完整概念,能獨立自由運用,是用來造句的單位。
代表一個完整觀念的文字或語言。如:「言詞」、「措詞」。
有組織的或片段的語言文字。如:「歌詞」、「演講詞」。
文體名。興於唐,盛於宋,主要產生於配合燕樂演唱的歌辭;也有一部分來自詩,樂工加上和聲、泛聲而逐漸形成。句式多長短不一,且須遵守一定的格律限制。如:「唐詩宋詞」。也稱為「長短句」、「詩餘」。
辯訟的話。通「辭」。如:「挑詞架訟」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四回:「正值向知縣出門,就喊了冤。知縣叫補詞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