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行於民間的說唱藝術。內容以講述民間或歷史故事為主。[例]說書的藝人必須具備說、學、逗、唱的本領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講解經書義理。《墨子.耕柱》:「能談辯者談辯,能說書者說書。」《明史.卷一四○.列傳.魏觀》:「洪武元年建大本堂,命侍太子說書,及授諸王經。」
一種流行於民間的說唱藝術。如宋代的講史、元代的平話以及評話、彈詞等。《紅樓夢》第四三回:「園中人都打聽得尤氏辦得十分熱鬧,不但有戲,連耍百戲並說書的男女先兒全有。」《老殘遊記》第二回:「明兒白妞說書。我們可以不必做生意,來聽書罷!」也稱為「挑閃」。
職官名。宋朝設置,陪侍天子內廷講說經書。掌進讀書史,講釋經義,備顧問應對等事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