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賜官爵給已死的有功之人,或官吏的祖先。如:「追贈」、「封贈」。後漢書.卷十六.鄧禹傳:「皆遺言薄葬,不受爵贈,太后並從之。」宋.歐陽修.瀧岡阡表:「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、太師、中書令兼尚書令。」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20230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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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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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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