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金錢或其他代價來換回人身自由。
[反]賣身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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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用金錢來換回身體的自由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三回:「生員馮君瑞被金狗洞苗子別莊燕捉去,不肯放還。若是要他放還,須送他五百兩銀子做贖身的身價。」《老殘遊記》第一四回:「我們辦這件事當分個前後次第,以替他贖身為第一步,以替他擇配為第二步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名詞]拿財物換回奴隸、妓女等的人身自由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贖回自由身。
贖身再嫁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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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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