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理辯正駁斥。[例]他在會場舌戰群雄,辯駁對手的言論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據理爭辯駁斥。如:「他的意見已遭辯駁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四八回:「幸虧他學過律師的人,善於辯駁。」也作「辨駁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