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稱任事很久的中書、門下兩省的舍人為「閣老」。後尊稱宰相為「閣老」。《新唐書.卷四七.百官志二》:「以久次者一人為閣老,判本省雜事。」
明、清時,稱入閣辦事的大學士為「閣老」。《喻世明言.卷四○.沈小霞相會出師表》:「卻說保安州父老聞知沈經歷為上本參嚴閣老,貶斥到此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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