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姦犯科
ㄗㄨㄛˋ ㄐㄧㄢ ㄈㄢˋ ㄎㄜ
科、法律條文。「作姦犯科」指為非作歹、違法亂紀。語出三國蜀.諸葛亮〈前出師表〉。
用法
指為非作歹、違法亂紀。
例句
- 只要敢作姦犯科、警察遲早找上門。
- 維護社會秩序、逮捕作姦犯科的歹徒、是警方的重要工作。
- 人不可貌相、沒想到長相斯文的他、竟是作姦犯科的通緝犯。
- 吸毒者為了取得毒品而作姦犯科的事件、不時於新聞報導中出現。
- 對於曾經作姦犯科的更生人、整個社會應當給予更大的包容與協助。
辨識
參考詞語:「作奸犯科」
典故說明
諸葛亮(西元181~234)、字孔明、東漢琅琊郡陽都(今山東省沂水縣)人。避亂荊州、劉備透過徐庶的推薦、往訪三次才得以見到諸葛亮、共同商議天下大事。劉備死後、接受遺命輔助後主劉禪、今有《諸葛武侯集》傳世。後主建興五年(西元227)寫下〈前出師表〉、當時諸葛亮率軍北駐漢中、準備討伐曹魏、臨行前上奏此表給後主、表明自己的心跡。文中說到、當時蜀漢國力最為疲弱、已到了攸關生死存亡的時刻。希望陛下能廣泛聽取臣民的意見、發揚光大先帝留下的美德、恢弘志士們的氣慨。不應該隨意看輕自己、說話不恰當而阻塞了忠臣勸諫的道路。皇宮裡的侍臣、丞相府裡的官員都是一體、不論是獎賞和懲罰都不應該有所差別。如果有做了違法亂紀、或者是盡忠行善的事、都應該交由主管官員來衡量處罰和賞賜、用以顯示陛下處事公正嚴明、不應該有私心偏袒、使得宮中府中的法令不同。後來原文中的「作姦犯科」被摘出、成為一句成語、用來指為非作歹、違法亂紀。
書證
- 三國蜀.諸葛亮〈前出師表〉:「若有作姦犯科及為忠善者、宜付有司、論其刑賞、以昭陛下平明之理、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也。」(源)
- 元.李存〈送朱元善序〉:「夫尉于一邑、雖末僚、責頗重、何者?作姦犯科之民、尉職捕而聽其初辭、初辭而情、則其刑也不冤。」
- 清.吳熾昌《客窗閒話.卷四.書訟師》:「無何、官升座、訟者入告、命役將生與婦人幃而給衣。生出、詰之曰:『儒者作姦犯科可乎?』生曰:『夫婦居室、人之大倫、何為不可?』官曰:『被執者是汝妻耶?』生曰:『然。』」
- 清.嚴復〈原強〉:「夫貧富不均如此、是以國財雖雄而民風不競、作姦犯科、流離顛沛之民、乃與貧國相若、而於是均貧富之黨興、毀君臣之議起矣。」
- 清.錢大昕〈盛涇先塋之碣〉:「吾始祖行善于鄉、不求人知。傳序至今、閱八九世、成丁者垂及百人、或稽田、或讀書、皆安分量力、不輕去其鄉、無有作姦犯科而麗于刑辟者。」
《成語典》版本編號:2020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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