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物的情狀。[例]事態、形態、姿態
語法學上指通過句型語法形式表示行為動作與主體的關係。一般分為兩種:一、主動態:行為動作由主體發出;二、被動態:動作由主體承受。中文的被動態常用「被」、「給」等字來表示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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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名
情狀。如:「事態」、「形態」、「姿態」。
語法學上指通過一定的語法形式表示行為動作與主體的關係。一般分為兩種:(1)主動態:行為動作由主體發出。如:「他玩球。」(2)被動態:動作由主體承受。如:「球被他玩。」中文的被動態常用「被」、「給」等虛詞來表示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