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掩耳盜鈴」之「鈴」,典源作「鍾」。「鍾」同「鐘」。小偷盜鐘時,怕鐘所發出的聲音會引他人前來搶奪,因而急忙掩住自己的耳朵。典出《呂氏春秋.不苟論.自知》。後用「掩耳盜鈴」比喻妄想瞞騙他人,結果卻只是欺騙自己而已。 △「自欺欺人」。
01.明.沈德符《萬曆野獲編.卷二.列朝.朝覲官進獻》:「夫既曰官銀,那有無礙之理,真掩耳盜鈴也。」 02.《程乙本紅樓夢》第九回:「那怕再念三十本詩經,也是『掩耳盜鈴』,哄人而已。」 03.《鏡花緣》第一四回:「他雖用綾遮蓋,以掩眾人耳目,那知卻是『掩耳盜鈴』。」
比喻妄想瞞騙他人,結果卻只是欺騙自己而已。貶義。
「掩耳盜鈴」及「自欺欺人」都有瞞騙的意思。
| 「掩耳盜鈴」用於反諷僅是自欺而已,實際卻無法欺騙他人;「自欺欺人」則是既欺騙自己又欺騙他人。 |
掩耳盜鈴 自欺欺人 ○ ㄨ 這種一手遮天的做法,正是∼,欺騙不了大家。 ㄨ ○ 沒學過電腦就說沒學過,何必∼,硬要說學過!
「掩耳盜鈴」之「鈴」,典源作「鍾」。「鍾」同「鐘」。春秋時,晉國的范吉射被智伯消滅後,有人在他家中看到一口鐘,想把它偷走。可是這鐘實在是太大了,根本無法背走,於是就打算把鐘敲碎後再一塊一塊的拿走。可是一動手敲,鐘便發出洪亮的響聲。他怕這鐘聲會引來他人的搶奪,於是急忙將自己雙耳摀住,以為這樣自己聽不見,那麼別人也就聽不到了。後來這個愚蠢行為的故事被濃縮成「掩耳盜鈴」,用來比喻自己欺騙自己且妄想藉以瞞騙他人。出現「掩耳盜鈴」的書證如明.沈德符《萬曆野獲編.卷二.列朝.朝覲官進獻》:「夫既曰官銀,那有無礙之理,真掩耳盜鈴也。」然而從古書裡的記載,卻不難看出早期文獻的「鈴」都是作「鐘」,例如北齊.劉晝《劉子.卷二.慎獨》用的就是「盜鐘掩耳」,《梁書.卷一.武帝本紀上》又省作「盜鐘」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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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