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.北齊.劉晝《劉子.卷二.慎獨》:「若人不知,則鬼神知之;鬼神不知,則己知之,而云不知,是盜鐘掩耳之智也。」 02.《舊唐書.卷二○.哀帝本紀》:「史臣曰:『……立嗣君於南面,斃母后於中闈,黃門與禁旅皆殲,宗室共衣冠並殪。復又盜鐘掩耳,嫁禍於人。』」
此處所列為「掩耳盜鈴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「掩耳盜鈴」之「鈴」,典源作「鍾」。「鍾」同「鐘」。春秋時,晉國的范吉射被智伯消滅後,有人在他家中看到一口鐘,想把他偷走。可是這鐘實在是太大了,根本無法背走,於是就打算把鐘敲碎後再一塊一塊的拿走。可是一動手敲,鐘便發出洪亮的響聲。他怕這鐘聲會引來他人的搶奪,於是急忙將自己雙耳摀住,以為這樣自己聽不見,那麼別人也就聽不到了。後來這個愚蠢行為的故事被濃縮成「掩耳盜鈴」,用來比喻自己欺騙自己且妄想藉以瞞騙他人。出現「掩耳盜鈴」的書證如明.沈德符《萬曆野獲編.卷二.列朝.朝覲官進獻》:「夫既曰官銀,那有無礙之理,真掩耳盜鈴也。」然而從古書裡的記載,卻不難看出早期文獻的「鈴」都是作「鐘」,例如北齊.劉晝《劉子.卷二.慎獨》用的就是「盜鐘掩耳」,《梁書.卷一.武帝本紀上》又省作「盜鐘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