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ihan資料庫 © Unicode, Inc.
副
過分。參見「足恭」條。
名
人體下肢的總稱。亦專指踝骨以下的部分,今稱為「腳」。《說文解字.足部》:「足,人之足也,在下。」如:「舉足」、「失足跌跤」。唐.韓愈〈山石〉詩:「當流赤足蹋澗石,水聲激激風吹衣。」
動物的下肢,用來奔走或爬行。如:「節足動物」、「百足之蟲」。南朝梁.無名氏〈木蘭詩〉二首之一:「願駝千里足,送兒還故鄉。」
姓。如戰國時韓國有足強。
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動
踏。《文選.司馬相如.上林賦》:「手熊羆,足野羊。」
滿足、使滿足。《漢書.卷五.景帝紀》:「其唯廉士,寡欲易足。」《三國志.卷一.魏書.武帝紀》:「紹謀臣許攸貪財,紹不能足,來奔。」
停止、止息。《老子》第二八章:「為天下谷,常德乃足,復歸於樸。」《史記.卷一○二.張釋之傳》:「釋之免冠頓首謝曰:『法如是足也。』」
形
副
[動詞]完滿,滿意。
滿足
buán-tsiok
(滿足)
[形容詞]夠量的、不缺乏的。
充足
tshiong-tsiok
(充足)
兩斗足
nn̄g táu tsiok
(足兩斗)
[副詞]整整的、完全的。
伊足足講一點鐘的電話。
I tsiok-tsiok kóng tsi̍t tiám-tsing ê tiān-uē.
(他整整說了一個小時的電話。)
[副詞]非常、很、十分。也可唸作tsok。
足好看
tsiok hó-khuànn
(很好看)
足懸的
tsiok kuân--ê
(很高)
[動詞]步行。
遠足
uán-tsiok
(遠足)
[名詞]腳。
手足
tshiú-tsiok
(手和腳。引申指兄弟姊妹等親人。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腳。
夠額。
非常。
- (1) 兄弟如手足。
- (2) 充足;足願;不知足;足重;睏到足眠;一里路khah足;二斗足。
- (3) 足suí;足寒;足好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