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.劉知幾《史通.卷一六.雜說上》
用在「不合事理」的表述上。
他聽對方話說得不倫不類,就藉口離開了。 你不要跟那些不倫不類的人交朋友,小心被帶壞。 依據不同場合穿著適宜的衣服,才不會顯得不倫不類。 題辭不能亂用,如果賀女壽來句「彤管流芳」,豈非不倫不類? 這棟房子明明是洋式建築,卻蓋個中式屋頂,顯得有些不倫不類。
「不倫不類」多用於事物,有風格、內涵無法互相搭配的意思;「不三不四」多用於人,有不正派的意涵。 不倫不類 不三不四 ○ ㄨ 這棟房子明明是洋式建築,卻蓋個中式屋頂,不中不西,∼。 ㄨ ○ 我看對街有幾個∼的人,一直探頭探腦,鬼鬼祟祟的。
不三不四,非驢非馬
#《公羊》云:「許世子止弒其君。」「曷為加弒?譏子道之不盡也。」其次因言樂正子春之視疾,以明許世子之得罪。尋子春孝道,義感神明,固以方駕曾、閔,連蹤丁、郭。苟事親不逮樂正,便以弒逆加名,斯亦擬失其流,責非其罪。蓋公羊、樂正,俱出孔父門人,思欲更相引重,曲加談述。 所以 *1*樂正 行事,無理輒書,致使編次 *2*不倫 ,比喻 *3*非類 ,言之可為 *4*嗤怪 也。
樂正:樂正子春,春秋人,生卒年不詳。曾子弟子,事親至孝。不倫:不合道理,不像樣。非類:不合事類,不恰當。嗤怪:可笑而奇怪。嗤,音ㄔ,譏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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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羊傳》是春秋三傳之一,舊題為子夏弟子公羊高所撰,是專為解釋孔子的《春秋》所作的,後世有許多學者為之註疏訓詁,其中所記載的內容亦經常被文人加以引用討論。在《春秋.昭公十九年》中有「許世子止弒其君實」這樣的記載,當時許悼公得了瘧疾,喝了太子許止所進的藥之後就死了。關於這個「弒」字的解釋,各家說法不一,有的人認為進藥本是醫官的職責,太子親自進藥必別有居心;另一派人則認為瘧疾不是絕症,治瘧疾的藥也不會致人於死,太子所進的藥必有問題,所以才說是太子弒父。而《公羊傳》解釋這段經文時,卻認為孔子用「弒」字,是要譏諷太子許止沒有盡到孝道,並且舉出樂正子春事奉生病父親的例子做為佐證。劉知幾對此十分不以為然,他認為樂正子春的孝行足為楷模,許悼公死於政治謀殺也是事實,怎麼會是因為太子許止沒有樂正子春孝順,就被冠以「弒君」的罪名呢?劉知幾認為公羊高是為了彰顯同是孔子門人的樂正子春的德行,所以扭曲事實加以解說,例子舉得不對,罪名也定得太過牽強,沒有達到原本彰顯樂正子春孝行的用意,反而變得十分可笑。後來「不倫不類」這句成語,就從劉知幾《史通》中的「編次不倫,比喻非類」演變成,用來形容事物不成體統。
形容事物不成體統。貶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