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上主要答辯的律師或辯論會上負責主要辯論的人。如:「主辯律師」、「正方主辯」、「反方主辯」。宋.李燾《續資治通鑑長編.卷一五五.仁宗慶曆五年》:「自西夏議和,遣使五至闕下,而永和等主辯有勞,特遷之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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