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代授田之法。以地一方里畫成九區,由八家各占百畝,稱為私田,中間百畝為公田,因形如井字,故稱為「井田」。
泛指田地。北齊.顏之推《顏氏家訓.歸心》:「豈令罄井田而起塔廟,窮編戶以為僧尼也?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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