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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、拿。[例]攜杖、攜酒
帶著、帶領。[例]攜家帶眷、攜伴參加
拉、引。[例]攜手、扶老攜幼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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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動
帶著。如:「攜帶」、「攜伴參加」。《南史.卷六二.徐摛傳》:「自晉以來,尚書官僚,皆攜家屬居省。」
拿、提。如:「攜物」。唐.李賀〈金銅仙人辭漢歌〉:「攜盤獨出月荒涼,渭城已遠波聲小。」《封神演義》第五回:「手攜水火花籃,意欲往虎兒崖前採藥。」
拉。如:「攜手」、「扶老攜幼」。《淮南子.覽冥》:「相攜於道,奮首於路。」
(一)之語音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單字不成詞者 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(姓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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