誦讀未加標點之古書時根據文義做停頓,或同時在書上按停頓處加上圈點。清.徐珂《清稗類鈔.考試類.府試文限三百六十字》:「某歲,舉行郡試,文以三百六十字為程式,三字斷句,謂之三字經,多一字不錄,少一字亦不取也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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