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刑罰上的財產刑。以判決輕微犯罪者繳納一定金錢為內容。[例]擅闖交通號誌的人,當心被判處罰金。
[似]罰款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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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一種刑罰上的財產刑。以判決犯罪人完納一定金錢為內容。為五種主刑中之最輕者,罰金之數額為新臺幣一千元以上,以百元計算之,最高額則依刑法分則或特別法各法條之規定。也稱為「罰款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