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不顧法紀或不講道理的任意妄為。語本《舊五代史.卷一○六.漢書.張瓘傳》。
01.《歧路燈》第六五回:「夏逢若道:『委的沒有賭博,小的是經過老爺教訓過的,再不敢胡作非為。』」 02.《鏡花緣》第一二回:「或誣其女不聽教訓,或誣其兒忤逆晚娘,或誣好吃懶做,或誣胡作非為,甚至誣男近於偷盜,誣女事涉奸淫。種種陷害,此等弱女幼兒,從何分辯?」 03.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回:「要是這樣的頑法,這豈不是拿著國家有用的帑項錢糧,來供大家的養家肥己、胡作非為麼?」 04.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一回:「你我枉算英雄好漢,從小時就不聽父母教訓,不讀書,不務正,肩不能挑擔,手不能提籃,胡作非為,以至流為強盜。」
指不顧法紀或不講道理的任意妄為。貶義。
近義:為非作歹
參考詞語:「亂作胡為、妄作胡為、慣作非為、胡作亂為、胡為亂做」
「胡作非為」原作「慣作非為」。張瓘(?∼西元950),五代時同州車渡村人,張承業姪子。張承業事後唐莊宗,甚得寵信,於是張瓘前去投靠他,亦受到莊宗重用,被任為麟州刺史。張承業治家甚嚴,有一個任磁州副使的姪子犯了殺人罪,他毫不包庇,立刻加以捕捉處死。張承業知道張瓘年少時曾誤入歧途,跟隨劉開道作賊,於是勸誡他:「你年輕的時候不顧法紀,任意妄為,今日必須痛改前非。如果你不肯改過向善,隨時都有可能被處死。」後來「胡作非為」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指不顧法紀或不講道理的任意妄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