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的典章文物。《左傳.哀公元年》:「祀夏配天,不失舊物。」《文選.潘勗.冊魏公九錫文》:「設官兆祀,不失舊物。」
先人遺留之物。《晉書.卷八○.王羲之傳》:「偷兒,青氈我家舊物,可特置之。」
以前的信物。唐.白居易〈長恨歌〉:「唯將舊物表深情,鈿合金釵寄將去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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