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記符號。[例]她在需要改動的地方做了記號,以便請裁縫師重新修改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標記符號。《紅樓夢》第七七回:「又命將那幾包不能辨得的藥也帶了去,命醫生認了,各記號上來。」也作「記認」。
用作標記的符號。如:「他的行李都已做記號了。」也作「記認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