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/名
因受到侵害、或其他事項發生爭執不能解決時,請求司法機關依法裁判的行為。
兩片个人都愛和解,就毋使進行訴訟了。兩邊的人都要和解,就不必進行訴訟了。
近義詞:【打官司】
對應華語:訴訟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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