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應盡的責任,沒有理由推卸。※語或出清.林則徐《林文忠公奏稿.奏稿七.稽查防範回空漕糧船摺》。 △「義不容辭」、「當仁不讓」、「義無反顧」
01.清.林則徐《林文忠公奏稿.奏稿七.稽查防範回空漕糧船摺》:「漕運總督約束水手,是其專責,其漕船經過地方各督撫,亦屬責無旁貸,著不分畛域,一體通飭所屬,於漕船回空加意稽查,小心防範,毋稍鬆懈。(源) 02.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一○回:「兩個鄉愚老者,伴著紅粉嬌娃,就免不了路上不撞著歹人,其勢必得有人護送。講到護送,除了自己一身之外,責無旁貸者再無一人。」 03.《清史稿.卷一二六.河渠志一》:「河臣職司河道,疆臣身任地方,均責無旁貸。」
自己應盡的責任,沒有理由推卸。
貸,音ㄉㄞˋ。推卸。不可寫作「貨」。
「責無旁貸」的意思就是說自己應盡的責任,沒有理由推卸。這句成語常用在對需要自己出力協助的事情,且因職責所在,不容自己推卸的情況。比較早的文獻資料,見於清.林則徐〈稽查防範回空漕糧船摺〉。道光年間,運糧敗壞,漕糧受阻,漕運已成了社會問題。道光皇帝在聖旨中指出:「漕運總督約束水手,是其專責,其漕船經過地方各督撫,亦屬責無旁貸,著不分畛域,一體通飭所屬。」意思是說對水手的管束,應是漕運總督和漕船經過地方各督撫的職責所在,沒有理由推卸,大家應該同心協力,嚴加稽查,小心防範。後來「責無旁貸」一語就是用來指自己應盡的責任,沒有理由推卸。在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一○回中提到十三妹仗義任俠救了安龍媒、張金鳳和張老夫妻二人,既然已經將人救下,熱心的十三妹責無旁貸地護送他們回家,心想說救人救澈,救火救滅,也不枉費自己一番苦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