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與殺父的仇人共存於世間。◎語本《禮記.曲禮上》。後用「不共戴天」比喻仇恨極深。 △「勢不兩立」
01.《新唐書.卷一九二.忠義列傳中.許遠》:「使國威喪衄,巡功業墮敗,則遠於臣不共戴天,請追奪官爵,以刷冤恥。」 02.《大宋宣和遺事.貞集》:「一時士大夫甘心講和,酣絭於湖山歌舞之娛,而忘父兄不共戴天之仇矣。」 03.《朱子語類.卷一三三.本朝七.夷狄》:「則襄公殺其父之時,莊公當以不共戴天之故,告之天子、方伯、連率,必以復讎為事,殺得襄公而後已,如此方快。」 04.《元史.卷一九五.忠義列傳三.王伯顏》:「(伯顏子)相詈曰:『吾與汝不共戴天,恨不寸斬汝,我受汝官邪!』賊殺之。」 05.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一:「王世名痛哭道:『此不共戴天之仇,兒誓不與俱生人世!』」 06.《三國演義》第五八回:「(馬超)咬牙切齒,大罵:『操賊!欺君罔上,罪不容誅!害我父弟,不共戴天之讎!吾當活捉生啖汝肉!』」 07.《明史.卷一六九.王直列傳》:「陛下宵衣旰食,徵天下兵,與群臣兆姓同心僇力,期滅此朝食,以雪不共戴天之恥。」 08.《封神演義》第九五回:「殷成秀大怒,罵曰:『……殺父之仇,不共戴天,定拿你碎尸萬段,以泄此恨!』」 09.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九○回:「在老婆眼前又不便把大舅爺待自己的情形說出,更不敢露出忿恨之色。那心中卻把大舅爺恨的猶如不共戴天一般。」 10.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一七回:「至於為親報仇,所謂『父仇不共戴天』,豈容片刻隱忍?」 11.《聊齋志異.卷三.宮夢弼》:「親友偶來,亦曾無作雞黍之事。或言其家不貧,便瞋目作怒,其仇如不共戴天。」 12.《蕩寇志》第二五回:「我正待助小婿報不共戴天之仇,焉肯與你講和!」 13.《鏡花緣》第五七回:「承志道:『我同這惡婦乃不共戴天之仇,豈可令妻妹在他跟前應試!』」
比喻仇恨極深。
近義:水火不容、冰炭不容、你死我活、勢不兩立、勢如水火、勢如冰炭、誓不兩立
參考詞語:「不共之仇、不共天地、不同天地、不同日月、不忍戴天、羞共戴天、義不同戴」
戴,音ㄉㄞˋ。以頭頂著。不可寫作「載」。 「不共戴天」及「勢不兩立」都有不能與仇敵並存的意思。
「不共戴天」用於人與人之間的仇恨;「勢不兩立」用於敵對的雙方。 |
不共戴天 勢不兩立 ○ ㄨ 土匪毀我家園,殺我家人,這仇∼,一定要報。 ㄨ ○ 正義和邪惡∼,這是天經地義的事。
「不共戴天」這句成語原本的意思就是「不和仇人頂著同樣的天」,「天」只有一個,所以也就是不和仇人共存於世間的意思。什麼樣的仇人非得拚個你死我活呢?《禮記.曲禮》有一段話說:「殺害父親的仇人,我不應和他共處於世間;在路上遇到殺害兄弟的仇人,不必等回家拿兵器,就應該直接上前報復;如果是殺害朋友的仇人,我不應該和他同國。」傳統的儒家是很講究禮的。在禮的觀念中,對父母要盡孝,對兄弟要友愛,對朋友要存義,這是為人的基本。所以一個人是非觀念要分明,要「以直報怨」。父母既是我們在世上最親的人,遇到殺父仇人,豈有輕饒的道理?想盡辦法也要報仇,否則為人子女就是不孝,也就是不合禮了。這正是為何《曲禮》說:「父之讎,弗與共戴天」的理由了。這種觀念在《禮記.檀弓上》也提到:有父母之仇要報的人,是要「寢苫枕干」的。苫,音ㄕㄢ,草的意思。干是盾,也就是兵器的意思。也就是為報父母之仇,為人子女要處心積慮,睡不能安寢,隨時準備兵器,等待機會。所以「不共戴天」原本是古代儒家藉報父仇一事的觀念,來宣揚對父母之孝的重要,後來演變成一句成語,比喻對人仇恨極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