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留、歇宿。[例]居住、住旅館
停止。[例]住手、住口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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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動
長期居留。如:「我住在臺北市。」唐.崔顥〈長干曲〉四首之一:「君家何處住?妾住在橫塘。」
歇宿。如:「借住一宿」。
停止。如:「住手」、「住口」。《紅樓夢》第七回:「只見迎春、探春二人,正在窗下圍棋。周瑞家的將花送上,說明緣故。他二人忙住了棋,都欠身道謝。」
副
表示牢固或穩當。如:「記住」、「拿住」、「站住」。《紅樓夢》第三三回:「賈政還欲打時,早被王夫人抱住板子。」
表示停頓或靜止。如:「愣住了」、「呆住了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