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作法自斃」之「斃」,典源作「敝」。「敝」,義同「斃」。自己訂立的法規,反而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語本《史記.卷六八.商君列傳》。 △「作繭自縛」
01.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一三回:「怎奈此時官場中人,十居其九是吃煙的,那一個肯建這個政策作法自斃呢?」 02.《聊齋志異.卷四.余德》:「余笑起,飛一巨觥;酒方引滿,蝶亦颺去。頃之,鼓又作,兩蝶飛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斃矣。』亦引二觥。」
比喻自作自受。
參考詞語:「作法自弊、為法自弊、為法自斃」
「作法自斃」及「作繭自縛」都有做了某事,反使自己不利的意思。
「作法自斃」語義較重,指受害或滅亡;「作繭自縛」語義較輕,指陷入困境。 |
作法自斃 作繭自縛 ○ ㄨ 你這種作法是在自掘墳墓,小心像商鞅一樣∼。 ㄨ ○ 感情的事最易讓人∼,難以解脫。
「作法自斃」原作「為法之敝」。據《史記.卷六八.商君列傳》載,戰國時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國政,並接受變法主張,實施一連串改革,使得秦國逐漸走向富強,進而成為戰國七雄之一。由於商鞅執法非常嚴苛,得罪許多王親貴戚。孝公死後,惠公即位。惠公原本就對變法持反對意見,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對商鞅懷恨在心,密告他有謀反意圖,於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。商鞅潛逃到函谷關時,想要到旅舍投宿,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,說:「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,讓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,被查到了會遭到牽連而受罰。」拒絕讓他留宿。商鞅嘆氣說:「唉!自己訂立的法規,竟然把自己害到這種地步!」後來「作法自斃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自作自受。出現「作法自斃」的書證如:《聊齋志異.卷四.余德》:「余笑起,飛一巨觥;酒方引滿,蝶亦颺去。頃之,鼓又作,兩蝶飛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斃矣。』亦引二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