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路分成兩半,各走各的路。語出《北史.卷一五.魏諸宗室傳.河間公齊傳》:「洛陽,我之豐、沛,自應分路揚鑣。自今以後,可分路而行。」後比喻各人依其志向,各奔前程。也作「分道揚鑣」。
比喻雙方才學相當,互不相讓。《南史.卷三三.裴松之傳》:「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過秦、王命分路揚鑣。」《隋書.卷七六.文學傳.序》:「簡文、湘東,啟其淫放,徐陵、庾信,分路揚鑣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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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義:分道揚鑣
《成語典》版本編號:2020_202406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