卑微渺小,不值得一提。◎語本《穀梁傳.隱公二年》。
01.《穀梁傳.隱公二年》:「其不言使,何也?逆之道微,無足道焉爾。」(源) 02.《穀梁傳.莊公二十五年》:「其不言逆,何也?逆之道微,無足道焉爾。」(源) 03.《補注杜詩.卷一六.過津口》:「物微限通塞,惻隱仁者心。」黃希注引趙彥材曰:「物之通塞,雖微不足道,而仁者於物,每惻隱其困塞。」 05.明.余寅《同姓名錄.卷一三.離婁三》:「三國時亦有離婁,見〈管輅傳〉,其人微不足道。」 06.明.卓爾康《春秋辯義.卷六.諸弒》:「罪有主謀,二人不過是下手者耳!其人微不足道,董氏所謂斗筲之人,弗繫人數是也。」
卑微渺小,不值得一提。
參考詞語:「卑不足道」
《春秋》為儒家主要經典之一,相傳是孔子據魯史修訂而成,記錄春秋時期的歷史,由於文字非常精簡,所記歷史久遠且記事簡略,所以後來有所謂《春秋》三傳的產生。《左傳》是以解說《春秋》所記史事為主,長於敘事;《穀梁傳》、《公羊傳》則以解釋《春秋》經文的微言大義為主。《穀梁傳》相傳為戰國時代魯人穀梁赤所撰,採問答方式說解《春秋》經文。《春秋》在魯隱公二年與七年時,僅簡單記錄了「伯姬歸于紀」、「叔姬歸于紀」。隱公二年,記載了伯姬出嫁紀侯,依當時婚嫁制度,諸侯嫁女,必須由妹妹或姪女一起陪嫁。伯姬出嫁時,妹妹叔姬原本應該隨同出嫁,但當時因年紀尚小,故遲至五年後才嫁往紀國。對於紀國前後迎娶魯伯姬、叔姬之事,《穀梁傳》都評論說是:「逆之道微,無足道焉爾。」隱公二年的范甯〈集解〉明確表述其原因為「君不親迎而大夫來逆,故曰微也。」又范甯於隱公七年則更直接指出「逆者非卿」,說明紀國當時前來迎親者的官位為大夫,不符當時禮制,因此《穀梁傳》認為在紀國迎娶魯姬這件事情上,沒什麼值得好說的。後來「微不足道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形容卑微渺小,不值得一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