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.《史記.卷一○.孝文本紀》:「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,刑者不可復屬,雖復欲改過自新,其道無由也。」(源) 02.《史記.卷一○六.吳王濞列傳》:「今吳王前有太子之郤,詐稱病不朝,於古法當誅,文帝弗忍,因賜几杖。德至厚,當改過自新。」(源) 03.南朝陳.虞寄〈諫陳寶應書〉:「且聖朝棄瑕忘過,寬厚得人,改過自新,咸加敘擢。」 04.《金瓶梅》第六九回:「使小兒改過自新,專習功名,以承先業,寔出大人再造之恩。」 05.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五:「馬氏道:『官人既能改過自新,便是家門有幸。』」 06.《歧路燈》第一四回:「譚大兄在日,毫無失德,世兄終為全器。此時不過童心未退,能知聆教,將來改過自新,只在一念。」 07.《鏡花緣》第二四回:「這是其人雖在名教中,偶然失於檢點,作了違法之事,並無大罪,事後國主命豎此匾,以為改過自新之意。」
改正過失,重新作人。
近義:改邪歸正、放下屠刀、洗心革面、棄暗投明、痛改前非、改過遷善
參考詞語:「改過從新」
西漢時,有一個名醫叫淳于意,他被人誣告,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審判。淳于意的女兒緹縈一路跟著父親的囚車來到長安。到了長安,緹縈上書給文帝,內容敘述她父親是個廉明正直的人,如今被判有罪,將被處刑。人死不能復生,若被處了「肉刑」,斬掉的肢體肌膚,就再也接不回去了。將來想要改過,卻永遠帶著傷口而無法重新作人。緹縈希望能代父贖罪,讓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會。漢文帝被緹縈的孝心深深感動,就赦免了淳于意的罪。典源又見《史記.卷一○六.吳王濞傳》。內容則是敘述漢文帝時,對吳王濞的種種惡行不忍處罰,但吳王濞並未因此改正過失,重新作人,所以鼂錯建議景帝應該削減吳王的勢力,以免造成更大的禍亂。其中也用到「改過自新」一語。後來「改過自新」用來指改正過失,重新作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