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訴訟時,法院可用強制力拘留有嫌疑的人或財物。[例]他因涉嫌多件命案,所以被法院下令扣押。
泛指以強制力留置人或物。[例]雖然暴徒扣押了三名人質,政府為顧及國家安全,決定拒絕他們的要求。
[反] 2.釋放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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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刑事訴訟時,法院為保全證據或取得可沒收的物品,暫時保管該物品的強制處分,稱為「扣押」。
泛指以強制力留置人或物。如:「匪徒扣押了三名人質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