嘴裡含著血噴人,比喻捏造事實,誣賴他人。#語本宋.釋曉瑩《羅湖野錄》卷上。 △「含沙射影」
01.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三三回:「王大嫂站起來大聲道:『天在頭上,你平白地含血噴人,自己做事不機密,卻想把官司推在我身上。』」 02.清.谷應泰《明史紀事本末.卷八○.甲申殉難》:「張巡嚼齒,雎陽不守,而諸人乃以刀筆之深文,詆箕尾之毅魄,含血噴人,適以自汙其口矣。」 03.清.李玉《清忠譜》第一五折:「你不怕刀臨頭頸,還思含血噴人。」
比喻捏造事實,誣賴他人。貶義。
參考詞語:「含血噀人、含血潠人、噀血噴人」
「含血噴人」這句成語原來的意思是口中含著血來噴人,必先弄汙了自己的嘴巴。這和後來的用法不盡相同。它的典源來自於宋代高僧崇覺空禪師的一段故事。崇覺空禪師參拜黃龍死心禪師為師。死心禪師看他智慧雖高,福分卻薄,於是勸他隱居,不聞世事為宜。並有一偈(音ㄐㄧˋ,佛教文學的詩歌,無韻)送他,大意是說:「十年聚首於龍峰寺,突然領悟一切本空,從今離去隨緣隱居起來,最好不要將名字留存於世間。」結果崇覺空禪師後來落腳於天臺山,不但未能隱姓埋名,而且聲名遠近皆知。果然,不久之後,禪院失火,禪師除了勞動於土木重建外,對於傳道解惑的功課未曾懈怠。也許是對無法遵循死心禪師的囑咐,有所愧疚,他曾經作了一首野狐偈頌(佛教詩歌,四言一句),大意是說:「若要含血噴人,必先弄髒了自己嘴巴。自己就一隻不守清規的野狐,每天說一些自以為是的佛法,不就像野狐迷了路,狂走一般。這時要有一聲棒喝,將野狐喚回,急煞步中,野狐骨碌翻了個筋斗。」百丈和野狐,在佛教中都具特殊意思。百丈清規是禪居應守的規矩;野狐,則象徵了偏解的佛理。崇覺空禪師以此自喻,說自己偏解佛法,有如含血噴人一般,自己已先弄髒了還不自知,需要有人「驀地將他喚回」。記載這段故事的文獻《羅湖野錄》,「含血噴人」本作「含血潠人」,意思並無不同。但是後來這句成語的意思轉引申為捏造事實,汙蔑他人,和本義已有所不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