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制一斤為十六兩,半斤和八兩輕重相等。比喻彼此相當,不相上下。※#語或出宋.無名氏《永樂大典戲文三種.張協狀元.第二八齣》。
01.《永樂大典戲文三種.張協狀元.第二八齣》:「兩個半斤八兩。各家歸去不須嗔。」(源) 02.《宋元戲文輯佚.王質》:「伊嬌俊,我鶻伶,算半斤八兩稱兒稱著不沉不輕。」 03.《水滸傳》第一○七回:「眾將看他兩個本事,都是半斤八兩的,打扮也差不多。」 04.《平妖傳》第一四回:「若與白雲洞法術比較,也是半斤八兩,差不多兒。」 05.《隋唐演義》第八回:「叔寶久不見銀,見雄信捧著一包銀子出來,比得他馬的歡喜,卻也半斤八兩。」
比喻彼此相當,不相上下。
參考詞語:「八兩半斤」
斤、兩都是計算重量的單位。宋制以十六兩為一斤,半斤就等於八兩,所以用「半斤八兩」來比喻兩者相等,彼此一樣。在宋代的戲曲已見使用,如《張協狀元》裡一個粗獷的淨角和一個滑稽的丑角為錢起了爭執,居中調停的末角就說兩人「半斤八兩」,一樣無理。《宋元戲文輯佚.王質》:「伊嬌俊,我鶻伶,算半斤八兩稱兒稱著不沉不輕。」意思是兩人一樣輕巧嬌美,可見此為當時常用的俗語。後來「半斤八兩」就被用來比喻彼此相當,不相上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