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正式結為夫妻。我國民法規定,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雙方當事人須持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約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,始具法律效力。以男年十八、女年十六為最低年齡限制。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20230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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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。
結婚式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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